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深圳市国资局2010年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盐田港集团的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促进了集团的规范运作。
6.1 监事会对企业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列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招投标领导小组暨相关专题会议,参加了公司所有的重要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经营、财务状况,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对高管人员的履职过程实施了监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依法进行经营运作,重大事项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决策程序及操作过程规范,没有发现涉及资产流失、企业及高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未发现董事会有违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董事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6.2监事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3 监事会对企业经营成果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形成了较为完整和适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公司管理层抓住宏观经济形势整体回暖的有利时机,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实现了公司总体经济运行恢复性增长。针对盐田港集团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定位、发展路向提出了二次创业的指导思想,并对经营管理、机构设置、选人用人、企业文化等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与安排,尤其是加强了发展工作的力度,通过强强联合等措施,使发展工作取得成效。上述措施是积极有效的,为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夯实了基础。